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龙岩律师 > 兰子禄律师主页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揭开网络赌博后台数据的面纱

作者:兰子禄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0

案由:开设赌场罪

辩护人:兰子禄  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律师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林传某、梁某经林某介绍意图共同投资搭建网络赌博平台获利,同时,梁某又邀谢某某、梁万某一同参与投资。确定投资后,林某、梁某、谢某某、梁万某等人开车到厦门找林某商议出资事宜及建立赌博网站细节,期间,经林某介绍认识李某、谢某,并由林某李某、谢某与台湾人林建某、何某联系,林某与台湾方面的林建某等人出资15万元,占股30%,其中林某出资5万元;长汀方面共同出资35万元,占股70%,其中林传某负责出资5万元、梁某负责出资8万元(其中邀丘某出资2.5万元)、谢某负责14万元(其中邀黄某出资3万元)、梁万某负责8万元(其中邀吴某出资2万元、梁贵某出资1万元)赌博网站建立后,被命名为“A8”(后期更名为“某凰”、“F4”等名称)娱乐,由林某负责该赌博网站的技术及维护等事宜,各被告人拥有网站的总账号,可查看赌博网站的总投注情况、盈亏情况等内容,总账号下设有总代理号,出资股东可在各自的总代理号下发展下级代理或生成二维码,将二维码推荐他人,通过微信扫码即可登入“A8”赌博平台进行充值、参赌,其余被告人负责赌博网站的推广、吸收下线代理和会员参赌,负责“打水”等工作。

2017年9月左右,为推广“A8”赌博平台、吸引人员参赌,林某、林传某、梁某、谢某某、梁万某等人决定在江西省瑞金市设立一个工作室,具体管理工作由林传某总负责,聘请郑某负责工作室的费用管理和赌博网站的代理。数月后,因继续亏损决定停止运营。

公安机关从林某处扣押的其中编号为⑥的“A8赌博平台运营情况汇总表”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A8”平台“系统实际盈亏”共计41463.44元;2018年1月至3月,“凰”平台“系统实际盈亏”共计44897.25元;从

被告人郑某所使用的用户账号xz9988(用户昵称为“小郑2”)的截图显示:从2018年5月6日始,投注人数共31人,投注积分2570424;从被告人林某所使用的用户账号pop16888(用户昵称“小白”)的截图显示:2018年5月6日至5月7日,投注人数共26人,投注积分累计2977572、实际盈亏168541.62。从林某使用的用户账号ch8888户昵称“xbse”)的截图显示:2018年8月12日至10月10日,投注人数13人,投注积分累计2307676、实际盈亏-26476.71。

争议焦点:

本案后台数据和报表中的投注积分、参赌人数和盈亏数据是否客观、真实

裁判结果:

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律评析:

    侦查机关依法在各被告人家中、电脑或手机中提取的“A8”、“F4”网络赌博平台的数据截图显示的时间段不同,投注积分、参赌人数、实际盈亏数据也无法一致,特别是林某处提取的从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投注积分数据高达62665718(即6266.5718万元),此事实与查明的该赌博平台建立后一直亏本经营不相符,因此,赌博平台后台数据含测试和虚拟数据的意见比较符合网络赌博的客观事实,法院对辩护人该项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而为当事人争取了满意且合法合理的量刑。


兰子禄律师

兰子禄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福建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

136-0099-3682

在线咨询